對應十大基本能力

十大基本能力通常是指台灣教育體系中提出的「十大基本能力」,這是在2001年台灣教育部頒布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中提出的,目的是為了培養學生成為終身學習者,並具備面對未來社會所需的能力。十大基本能力包括:

  1. 溝通能力:能夠有效地透過語言、文字、圖像等方式,與他人進行溝通和表達自己的想法。
  2. 資訊處理能力:能夠運用資訊科技工具,收集、分析、組織和評估資訊。
  3. 自主學習能力:能夠獨立設定學習目標、規劃學習策略、監控學習進度,並評估學習成效。
  4. 團隊合作能力:能夠在團隊中與他人協調合作,共同完成任務。
  5. 問題解決能力:能夠定義問題、收集資料、分析資訊、提出解決方案,並評估結果。
  6. 批判思考能力:能夠分析、評估和創造新觀點,不盲目接受現有的意見或資訊。
  7. 創造力:能夠提出新穎、有創意、有價值的觀念、產品或做法。
  8. 終身學習能力:能夠持續學習,不斷更新知識和技能,以適應社會變遷。
  9. 公民素養:能夠了解和實踐公民責任,參與公共事務,尊重多元文化,並具有國際觀。
  10. 計算能力:能夠進行基本的數學運算,並能應用數學知識解決日常生活和工作的問題。

這些能力不僅在台灣的基礎教育中受到重視,也是全球教育趨勢中強調的關鍵能力,有助於學生成為具有競爭力、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未來領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