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稅額計算最低稅負

基本稅額制度是台灣特有的稅制,旨在防止富人透過各種避稅手段來規避應繳納的稅額。基本稅額制度規定,納稅人如果綜合所得稅的應納稅額低於其基本稅額,則應以基本稅額作為其應納稅額。

基本稅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稅額 = 基本所得額 × 20%

其中,基本所得額的計算方式為:

基本所得額 = 境內綜合所得淨額 + 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 特定保險給付 + 海外所得 - 海外所得免稅額

以下分別解釋各項的內容:

  1. 境內綜合所得淨額:這是指納稅人在台灣境內的所得,經過扣除相關免稅額和扣除額後的餘額。

  2. 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這是指納稅人直接或間接參與經營的營利事業,在台灣境內的所得額。

  3. 特定保險給付:這是指人壽保險及投資型保險的死亡給付,超過一定金額的部分。

  4. 海外所得:這是指納稅人在海外取得的所得。

  5. 海外所得免稅額:這是指一定金額以下的海外所得可以免稅,超過免稅額的部分才需要計入基本所得額。

舉例來說,假設某納稅人的境內綜合所得淨額為新台幣100萬元,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台幣20萬元,特定保險給付為新台幣50萬元,海外所得為新台幣80萬元,海外所得免稅額為新台幣60萬元。則其基本所得額的計算如下:

基本所得額 = 100萬 + 20萬 + 50萬 + 80萬 - 60萬 = 210萬

假設當年的基本稅額標準為新台幣30萬元,如果該納稅人的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低於30萬元,則他需要繳納的基本稅額為30萬元。如果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高於30萬元,則以綜合所得稅應納稅額為準。

請注意,上述計算僅供參考,實際情況可能會更為複雜,建議您諮詢專業的會計師或稅務顧問,以獲得更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