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

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是台灣於2006年開始實施的一種稅制,目的是為了防止富人透過各種避稅手段來規避應繳納的稅額。這個制度要求納稅人申報的所得稅若低於一定金額,則必須按照基本稅額來繳納稅款。

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的計算方式是將納稅人的各項所得加總,包括薪資所得、營利所得、租金所得、利息所得等,然後減去相關的扣除額和免稅額,得出應稅所得額。如果應稅所得額超過一定金額(稱為「基本所得額」),則必須按照基本稅額來繳納稅款。

基本稅額的計算方式是將基本所得額乘以一定比例(稱為「基本稅率」),得出基本稅額。如果納稅人實際應繳納的所得稅低於基本稅額,則必須按照基本稅額來繳納稅款。

基本稅額最低稅負制的實施,有助於提高富人的稅負,減少貧富差距,同時也有助於增加政府的稅收收入。不過,這個制度也受到了一些批評,認為它可能會增加納稅人的負擔,並且可能會影響企業的投資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