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直間隔最低基準

垂直間隔最低基準(Minimum Vertical Separation)是指在空中交通管理中,為了確保飛行安全,規定不同高度層的飛行器之間必須保持的最小垂直距離。這個基準是由國際民航組織(ICAO)和各國的民航管理機構制定的,用來防止飛行器在垂直方向上發生碰撞。

垂直間隔的最低基準通常取決於飛行高度、飛行區域、飛行器的類型以及空中交通管制的具體規定。在許多國家,特別是在北美和歐洲,標準的垂直間隔是1000英尺(約300米)。這意味著在同一航路或飛行情報區內,不同飛行器的最低垂直間隔為1000英尺。然而,這個數值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如地形、氣象條件等)進行調整。

例如,在美國,商業運輸飛行(包括客機和貨機)在飛行高度層18,000英尺(約5,486米)以上至41,000英尺(約12,497米)以下之間飛行時,標準的垂直間隔是1,000英尺。在這兩個飛行高度層以下,垂直間隔則為500英尺。而在41,000英尺以上,垂直間隔可以更大,具體取決於空中交通管制的指揮。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國家和地區可能有不同的規定,而且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空中交通管理系統的發展,這些規定也可能會發生變化。因此,飛行員和空中交通管制員需要熟悉相關的規定和程式,以確保飛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