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

"史上最貪女檢陳玉珍"這個說法可能指的是台灣的一位女性檢察官陳玉珍,她在2006年因涉及貪污案件而被起訴。陳玉珍在擔任檢察官期間,被控收受賄賂、洗錢等罪行,她的案件在當時引起了台灣社會的廣泛關注。

陳玉珍的案件涉及多項指控,包括在偵辦案件時收受賄賂,以換取對被告有利的判決,以及利用職務之便進行洗錢等不法行為。她的案件經過長時間的調查和審理,最終在2009年,陳玉珍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

陳玉珍的案件被認為是台灣司法史上的一個重大事件,她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檢察官的職業操守和法律規定,對台灣的司法系統造成了負面影響。此後,台灣司法機關加強了對檢察官的監督和管理,以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