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政府社會福利長期照護的最上位法源為何

台灣政府社會福利長期照護的最上位法源是《長期照顧服務法》(簡稱《長照服務法》)。這部法律於2015年6月15日公布,並於2017年6月3日開始施行,旨在建立一個全面性的長期照顧服務體系,以滿足台灣社會中快速增長的長照需求。

《長照服務法》的立法目的包括:

  1. 確立長期照顧服務的範圍、原則及體系。
  2. 保障長期照顧服務使用者的權益。
  3. 促進長期照顧服務的發展與創新。
  4. 保障長期照顧服務提供者的權益。
  5. 其他相關事項。

該法律規範了長期照顧服務的提供、管理、監督、評鑑、補助等事項,並確立了長期照顧服務的多元支付制度,包括政府補助、保險給付、個人自付等。此外,《長照服務法》也規範了長期照顧服務的品質管理,包括服務的標準、人員的資格、設施的規格等,以保障服務使用者的權益和安全。

《長照服務法》的制定和實施,是台灣政府因應人口老化趨勢,提升長期照顧服務品質和可近性,減輕家庭照顧負擔的重要政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