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最多可達多少

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的最高限額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所在國家、地區、選舉的級別以及是否涉及聯邦、州或地方選舉。此外,還要考慮到是否涉及個人捐贈、通過政治行動委員會(PAC)的捐贈、獨立支出或軟錢捐贈等不同類型的捐贈。

在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 FEC)規定了個人對聯邦候選人和政黨委員會的直接捐款限額。例如,在2023年至2024年的選舉周期中,個人對單一候選人的直接捐款限額為2,900美元,這是在主要選舉階段和一般選舉階段各2,900美元。此外,個人每年可以向全國政黨委員會捐款最多10,000美元,或者向一個政黨的州級委員會捐款最多15,000美元。

對於政治行動委員會(PAC)的捐款,限額通常較高,但PAC必須遵守自己的捐款和支出規則。獨立支出團體(Super PACs)雖然可以無限接受捐款,但他們不能直接資助候選人,只能進行獨立支出。

在州和地方層面,捐款限額通常由各州或地方選舉委員會規定,這些限額可能因州而異,甚至可能在不同的地方管轄區之間有所不同。

請注意,這些限額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並且可能會受到法律挑戰和法院裁決的影響。因此,如果你想知道特定國家、地區或選舉周期的準確捐款限額,建議查詢相關選舉委員會或監管機構的最新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