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不訂底價

在採購過程中,「最有利標」是一種評選標的方式,著重於綜合評估投標者的標案內容,包括價格、技術能力、經驗、服務水準等多方面因素,而不是僅僅根據價格高低來決定。當採購單位選擇採用最有利標的精神時,意味著他們會更全面地考慮投標者的整體提案,而不僅僅是價格。

不訂底價的做法是與最有利標的精神相符的。底價是指政府或企業在招標時設定的最低價格,投標者的報價不能低於這個數字。如果採購單位不設定底價,那麼投標者就可以自由報價,而不必擔心因為報價過高而被排除在外。這可以鼓勵投標者提供更全面、更優質的服務,而不僅僅是追求最低價格。

然而,不訂底價也存在一些風險。首先,沒有底價可能會導致價格過高,因為投標者可能會認為他們可以隨意提高價格。其次,沒有底價可能會使評審過程更加複雜,因為評審人員需要對每個投標者的報價進行詳細的比較和評估。

總之,不訂底價的做法是與最有利標的精神相符的,它可以鼓勵投標者提供更全面、更優質的服務。但是,這種做法也存在一些風險,需要採購單位仔細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