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的格式及最小尺寸為何

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的格式及最小尺寸會因應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安全法規而有所不同。例如,在美國,聯邦法規對危險物品的標誌和標牌有明確的規定,包括尺寸、顏色、圖案和文字等。而在歐洲,則有歐洲標準(如EN ISO 7010)規範危險標誌的設計和應用。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危險物品標誌及標示牌的基本格式和尺寸要求:

  1. 美國: 美國聯邦法規49 CFR Part 172對危險物品的標誌和標牌有詳細的規定。例如,標誌的尺寸至少為5英寸x 5英寸(127毫米x 127毫米),而標牌的尺寸則至少為10英寸x 14英寸(254毫米x 356毫米)。此外,標誌和標牌的顏色、圖案和文字都有特定的要求。

  2. 歐洲: 歐洲標準EN ISO 7010規定了27種危險物品標誌,這些標誌的尺寸至少為100毫米x 100毫米。此外,標誌的顏色、圖案和文字也有特定的要求。

  3. 國際海事組織(IMO): 國際海事組織對危險物品的標誌和標牌也有特定的要求,這些要求主要用於海上運輸。例如,標誌的尺寸至少為100毫米x 100毫米,而標牌的尺寸則至少為250毫米x 300毫米。

請注意,這些只是一般性的指導,具體的尺寸和格式要求可能會因應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安全法規而有所不同。在使用危險物品標誌和標牌時,應遵守當地法律和法規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