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種姓制度最低級

印度種姓制度(Caste System)是印度社會的一個複雜結構,它將社會成員分為不同的等級,每個等級都有其特定的社會角色和責任。種姓制度起源於古代印度,並且在印度教中得到了強化。種姓制度將社會分為四個主要等級,從高到低分別是:婆羅門(Brahmins)、剎帝利(Kshatriyas)、吠舍(Vaishyas)和首陀羅(Shudras)。

在這四個主要等級之下,還有被稱為「不可觸摸者」或「賤民」的群體,他們被認為是種姓制度中的最低層。這些群體在印度教經典中沒有明確的定位,他們通常從事被視為不潔或低下的工作,如清潔糞便、處理屍體等。由於他們的工作被認為是不潔的,他們在社會中受到了極大的歧視和排斥。

不可觸摸者或賤民群體在印度社會中長期以來遭受著種種不公待遇,包括社會隔離、教育機會匱乏、就業限制、法律保護不足等。雖然印度憲法在1947年獨立後廢除了種姓制度,並且實施了種種措施來促進社會平等,但種姓制度對印度社會的影響仍然根深蒂固,不可觸摸者群體的處境仍然十分困難。

隨著時間的推移,印度社會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變,政府也採取了許多措施來促進種姓平等,例如實施種姓基準政策,保障不可觸摸者和其他低種姓群體在教育、就業和政治參與等方面的權利。然而,完全消除種姓制度帶來的影響仍然是一個長期而複雜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