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擔任總統期間最重大的成就是什麼

吉米·卡特(Jimmy Carter)於1977年至1981年擔任美國總統。在他任期內,最重大的成就之一是推動人權議題。卡特將人權作為美國外交政策的核心,這在之前的總統任期中並不常見。他強調促進全球人權的重要性,並將人權作為與其他國家建立或繼續外交關係的條件之一。

卡特政府在人權方面的努力包括:

  1. 通過立法:卡特簽署了《1978年國際人權法案》,這是一系列旨在促進和保護人權的法律。

  2. 建立人權機構:他成立了人權與人道主義事務局( Bureau of Human Rights and Humanitarian Affairs),後來成為國務院的關鍵部門。

  3. 促進國際人權協議:卡特推動了多項國際人權條約的批准,包括《消滅種族主義國際公約》和《防止及懲治種族隔離罪行國際公約》。

  4. 對侵犯人權的國家採取行動:卡特對那些被認為嚴重侵犯人權的國家實施了經濟制裁和外交抵制。

除了人權方面的成就,卡特還成功談判了《巴拿馬運河條約》,這項條約確保了巴拿馬對運河的主權,同時保障了美國的運河使用權。此外,卡特在1978年主持了 Camp David Accords(戴維營協議),這是一系列談判,最終導致了埃及總統安瓦爾·薩達特(Anwar Sadat)和以色列總理梅納赫姆·貝京(Menachem Begin)之間的和平協議,這也是他任期內的重要外交成就。

然而,卡特的總統任期也面臨挑戰,包括經濟不景氣、高通貨膨脹率和能源危機等問題。這些問題最終導致他在1980年的連任競選中失敗。儘管如此,卡特在卸任後繼續在全球人權和人道主義事業中發揮作用,並因其貢獻而獲得1980年的諾貝爾和平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