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職工產假最新規定

中國的產假政策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這些法律規定適用於中國大陸的所有職工,包括在南京工作的女職工。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對於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具體的延長天數由省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

因此,南京女職工的產假除了上述法定產假外,還可能根據江蘇省的具體規定獲得延長的生育假。具體的天數和規定,建議您查詢江蘇省當地的相關法律法規或者咨詢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

請注意,法律法規可能會隨時更新,建議您查詢最新的規定以獲得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