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月薪最低薪資

台灣的《勞動基準法》並沒有規定一個全國性的最低月薪。《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應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台灣的最低工資是由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每年進行審議後公告。基本工資的調整通常會考慮經濟成長率、消費者物價指數、勞動生產力指數、失業率等指標。

基本工資的公告會包含月薪與時薪,其中月薪適用於經常性工作,時薪則適用於部分時間工作或按時計酬的工作。勞工的實際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因此,勞工如果想知道最低工資的標準,應該查詢當前有效的基本工資公告。這項資訊通常會在勞動部的官方網站上公布,並且會隨著每年的審議結果進行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