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打工年齡最低限制
台灣的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對於打工年齡有一定的限制,這主要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確保他們在工作的同時不會影響學業或身心健康。根據台灣勞動基準法的規定,未滿16歲的未成年人不得從事任何形式的就業。
對於年滿16歲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他們可以從事部分工作,但有一些條件限制:
- 必須取得家長或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 工作不得影響學業或正常之身心發展。
- 工作時間有限制,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不含例假日)。
- 晚上10點至早上6點之間不得工作,除非是在文化、藝術、運動或休閒活動中,且獲得主管機關的許可。
此外,對於特定行業或工作性質,可能還有其他更嚴格的規定,例如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健康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規定可能會隨著法律修訂而有所變化,因此最準確的資訊應該向台灣的勞動主管機關或相關機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