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喪假最新舅舅

台灣的《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喪假的範圍包括舅舅。《勞基法》第53條規定:

勞工之親屬死亡時,得請假奔喪,其期限,由服務之單位定之。

這裡的「親屬」通常是指直系血親或姻親,例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但不包括舅舅。然而,實際上許多公司或機構會根據員工的需求和情況,自行訂定喪假的範圍和規定,可能會包括一些較遠的親屬關係,例如舅舅。

如果你需要請喪假,建議你直接與僱主或人事單位溝通,了解你們公司的具體規定,並提供必要的證明檔案。如果公司沒有明確的規定,你可以嘗試與主管或人資部門協商,看是否能獲得有薪或無薪的喪假。

請注意,法律規定和公司政策可能會隨時間而變化,如果你需要最新的資訊,建議直接查詢台灣勞動部的官方網站或諮詢專業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