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最新退休制度

台灣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主要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簡稱《退撫法》)及其相關規定。這部法律於2018年通過,旨在整合原有的公務人員退休制度,並進行一系列的改革。

根據《退撫法》,公務人員的退休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重點:

  1. 退休年齡:公務人員的退休年齡分為「強制退休」和「自願退休」兩種。強制退休年齡為公務人員年滿65歲,但若公務人員年滿55歲且服務滿30年,或年滿60歲且服務滿25年,則可申請自願退休。

  2. 退休金計算:退休金的計算方式包括「一次給與」和「月退休金」兩種。月退休金是依據公務人員的退休年資、最後在職時的本俸加一倍及平均薪資計算而來。

  3. 退撫基金:公務人員需定期提撥一定比例的薪資進入退撫基金,政府也會相對提撥一定比例的經費進入該基金,以保障公務人員的退休生活。

  4. 退休金給付:公務人員退休後,可選擇一次領取全部退休金,或選擇按月領取退休金。

  5. 撫卹制度:對於因公殉職、病故或失能的公務人員,其遺屬或本人可獲得撫卹金。

  6. 離職退職給與:公務人員因非自願離職或退休,可依據年資獲得離職退職給與。

  7. 其他規定:《退撫法》還規定了退休金的調整機制、基金管理、爭議處理等相關事項。

請注意,法律和制度可能會隨時間而變化,上述資訊可能會有所更新或變化。如果你需要最新的資訊,建議您查詢台灣銓敘部或相關政府機構的官方網站,或諮詢專業的公務人員退休規劃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