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最低稅率香港

香港的稅制被認為是全球最具有競爭力的稅制之一,因為它具有低稅率、簡單稅制和廣泛稅收優惠的特點。然而,最低稅率這個概念通常指的是企業所得稅的最低稅率,而香港的稅制中並沒有一個被稱為「全球最低稅率」的規定。

香港的企業所得稅率是固定的,為16.5%。這個稅率相對於許多其他國家和地區來說已經是非常低的。此外,香港的個人所得稅率也相對較低,並且採用累進稅率制度,從2%到17%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的稅制設計旨在鼓勵商業活動和投資。香港不徵收增值稅或銷售稅,也沒有資本利得稅、遺產稅或 Gift Tax。此外,香港與多個國家和地區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協定,以減少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然而,近年來,由於全球範圍內對跨國企業避稅行為的關注增加,經合組織(OECD)提出了「 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BEPS)項目,旨在確保大型跨國企業在所有運營所在國都支付公平的稅額。作為這一努力的一部分,一些國家開始實施所謂的「全球最低稅」,例如美國通過了《美國救援計畫法案》(American Rescue Plan Act),其中包括了全球無形資產低稅收入(GILTI)稅制,這可以被視為一種形式的全球最低稅。

儘管如此,香港並沒有實施這樣的全球最低稅,而且其稅制仍然被認為是吸引國際企業和投資者的重要因素。然而,隨著全球稅收環境的不斷變化,香港可能會在未來調整其稅制以適應國際標準和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