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流動性資產占淨資產價值之最低比率為何

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流動性資產占淨資產價值之最低比率,通常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的要求來確定。在不同國家和地區,這個比率可能有所不同。

例如,在台灣,根據《信託業法》和《信託業商業銀行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管理辦法》,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的流動性資產占淨資產價值的最低比率不得低於5%。

而在中國大陸,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和相關監管規定,公開募集的證券投資基金的流動性資產占基金資產淨值的最低比率不得低於5%。

請注意,這些比率是為了確保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有足夠的流動性資產,以便於應對投資人的贖回需求和其他支付義務。實際的比率可能會根據市場條件、投資組合的特性和監管要求等因素進行調整。如果你需要了解特定地區或特定信託產品的流動性資產比率,建議直接查詢相關法律法規或諮詢專業的金融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