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少需要聘用一名在澳門衛生局認可的醫療人員(醫生)在你的診所任職嗎

根據澳門特區政府的相關規定,開設診所並提供醫療服務需要遵守一系列的規定和標準。其中,診所的負責人或主要從業人員必須是持有澳門特區政府認可的醫生執業資格的人士。

具體來說,根據澳門《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第41/2014號法律),醫生需要在澳門衛生局進行專業資格認可和執業註冊,並且需要在指定的醫療機構中進行實習和通過相關的考試。只有在獲得執業資格後,醫生才能在澳門特區內的診所或其他醫療機構中執業。

因此,如果你打算在澳門開設診所,你最少需要聘用一名在澳門衛生局認可的醫療人員(醫生)在你的診所任職。此外,根據診所的規模和提供的服務,你可能還需要聘請其他醫療人員,如護士、藥劑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