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以最嚴最厲譴責

"於以最嚴最厲譴責"這句話是中文的表達方式,直譯成英文是 "To condemn with the strictest and severest criticism"。這句話用於表達對某人或某事的強烈不滿和批評。在英文中,"condemn" 意指強烈地譴責或判決有罪,而 "strictest and severest" 則表示是最嚴格、最嚴厲的程度。

如果你想要在英文中表達出類似的中文語氣,你可以使用一些強烈的詞語來加強你的譴責,例如:

這些句子中的 "utterly", "strongly", "heinous", 和 "strongest terms" 都增強了譴責的力度,使其更加嚴厲和嚴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