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內部最早提出「人民解放軍」稱謂問題是什麼

"人民解放軍"這個稱謂的提出,可以追溯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革命武裝力量的發展歷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鬥爭中,武裝力量的名稱和稱謂在不同時期有所不同,反映了黨的軍事策略和政治目標的變化。

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1927-1937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主要被稱為"紅軍",這是在1928年朱德和毛澤東領導的部隊在井岡山會師後確立的。紅軍的名稱反映了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是代表廣大貧苦農民和工人利益的革命力量。

抗日戰爭時期(1937-1945年),為了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改稱為"八路軍"和新四軍。這是在1937年全面抗日戰爭爆發後,共產黨與國民黨達成的協議,八路軍是由紅軍主力改編而成,新四軍則是由南方八省的紅軍游擊隊改編而成。

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又進行了改編,以適應新的國內政治形勢。1946年,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被正式命名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這個稱謂的提出,是在中國共產黨的"七大"會議上,由毛澤東等領導人提出的。毛澤東在《論聯合政府》的報告中,提出了"解放區"和"人民解放軍"的概念,強調了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是為了解放全中國人民而戰。

因此,"人民解放軍"這個稱謂的提出,是中國共產黨在抗日戰爭勝利後,為了適應新的國內政治形勢,確立自己的政治目標和軍事策略而做出的重大決策。這個稱謂的確立,標誌著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武裝力量從此以"解放全中國"為己任,直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成為了新中國的國防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