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午立憲大清王朝最后的變革

"丙午立憲"通常指的是1908年(農曆丙午年)清朝末期實施的憲政改革,也被稱為"預備立憲"。這是在清朝末年,面對內憂外患的局勢,清政府為了挽救統治危機,緩和國內外壓力,而採取的一系列憲政改革措施。

1905年,清政府派五大臣出洋考察各國憲政,回國後提出了立憲的主張。1908年,清政府頒布了《欽定憲法大綱》,這是大清帝國第一部憲法性檔案,規定了皇帝的權力至高無上,而人民的權利和義務則相對有限。同時,清政府還宣布了預備立憲的時間表,計劃在9年後(1916年)實行君主立憲政體。

然而,丙午立憲的改革進程緩慢,且受到保守勢力的阻撓,未能滿足國內外對政治改革的期望。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引發了全國性的辛亥革命,最終導致了清朝的覆滅和中國封建帝制的結束。因此,丙午立憲可以被視為大清王朝在面對西方列強壓迫和國內革命浪潮時,試圖進行的一場最後的自我改革,但最終未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