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低開發國家有哪些

世界最低開發國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 LDCs)是指那些經濟發展水平極低、技術落後、人民生活貧困的國家。這些國家的經濟結構單一,主要依賴農業,工業和服務業發育不全,基礎設施薄弱,教育水平低下,醫療衛生條件差,人口增長率高,人均壽命短,貧困人口比例大。

截至2023年,聯合國認定的最低開發國家共有46個,它們是:

  1. 阿富汗
  2. 安哥拉
  3. 不丹
  4. 蒲隆地
  5. 高棉
  6. 喀麥隆
  7. 查德
  8. 科摩羅
  9. 剛果民主共和國
  10. 剛果共和國
  11. 厄利垂亞
  12. 埃塞俄比亞
  13. 幾內亞
  14. 幾內亞比索
  15. 海地
  16. 萊索托
  17. 利比里亞
  18. 馬達加斯加
  19. 馬拉維
  20. 馬里
  21. 莫三比克
  22. 緬甸
  23. 尼泊爾
  24. 尼日爾
  25. 尼日利亞
  26. 盧旺達
  27. 薩摩亞
  28. 塞內加爾
  29. 獅子山
  30. 索馬里
  31. 南蘇丹
  32. 蘇丹
  33. 敘利亞
  34. 塔吉克斯坦
  35. 東帝汶
  36. 多哥
  37. 圖瓦盧
  38. 烏乾達
  39. 烏茲別克斯坦
  40. 瓦努阿圖
  41. 也門
  42. 贊比亞
  43. 津巴布韋

這些國家的名單是由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的委員會根據一系列經濟、社會和環境指標來確定的,這些指標包括人均收入、人類發展指數、經濟脆弱性等。最低開發國家的名單每三年更新一次,以反映這些國家的發展進展和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