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的最大貢獻是什麼

《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是2015年在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21次締約方會議(COP21)上通過的一項國際氣候變化協議。該協定的最大貢獻在於它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一個框架,旨在限制全球平均溫度的升幅,並幫助各國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

《巴黎協定》的主要目標是:

  1. 長期目標:協定旨在「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以上低於2°C之內,並努力將升溫限制在1.5°C之內」,這是在科學家認為避免最嚴重的氣候變化影響的關鍵範圍內。

  2. 國家自主貢獻(NDCs):各國同意提交自主的減排目標,這些目標將每五年更新一次,以反映更高的減排承諾。

  3. 透明度和監督:協定建立了一個透明的報告和核查系統,以確保各國遵守其減排承諾,並提供一個公平的框架,以便所有國家都能參與進來。

  4. 適應和財政支持:協定強調了幫助發展中國家適應氣候變化影響的重要性,並承諾提供財政支持,特別是通過綠色氣候基金(Green Climate Fund)。

  5. 促進合作:《巴黎協定》促進了國際合作,包括在技術轉讓、能力建設和氣候融資方面的合作,以支持各國的減排努力。

《巴黎協定》的最大貢獻在於它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提供了一個基於共識的框架,這是一個歷史性的里程碑,因為它首次將幾乎所有國家都聚集在一起,共同致力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變化的影響。協定強調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承認發達國家在歷史排放和技術轉讓方面的責任,同時鼓勵所有國家根據自己的能力和國情做出貢獻。

此外,《巴黎協定》還促進了全球向低碳經濟的轉型,激勵了私營部門、城市和地區的行動,並促進了創新和投資,這些都是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因素。協定還為受氣候變化影響最嚴重的脆弱國家和社區提供了支持,這對於確保全球公平和可持續的發展至關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