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應合理合法,任何情況下都不得採取過激行為,否則可能面臨法律制裁!廣東一名年僅4歲的孩童在砂場玩耍不慎溺亡,但其爺爺沒有採取合理合法措施維權,而是以當地政府部門監管砂場不力為由,夥同親戚二十餘人,將孩子的屍體搬到鎮政府門口,喧囂鬧事。記者今日獲悉,廣東五華法院審理了該起案件後,判決蔡伯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

2016年11月2日上午10時許,蔡伯年僅4歲的孫子小青在砂場玩耍不慎溺水身亡。蔡伯悲痛欲絕,他認為孫子的死雖然自己有責任,但主要責任是當地政府部門監管沙場不力。於是在當日上午11時,蔡伯夥同親屬阿發、阿芳(均另案處理)等二十多人,將小青的屍體搬運到鎮政府大門口,大肆喧囂吵鬧,發泄不滿,試圖向政府相關部門施加壓力,引起眾多民眾圍觀。此行為嚴重擾亂了鎮政府的工作秩序,致使鎮政府在當天5個多小時無法正常開展工作。

法院後審理認為,蔡伯無視國家法律,採用大肆喧鬧的方式,將屍體搬到鎮政府門口,引起眾多民眾圍觀,擾亂國家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情節嚴重,究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鑒於蔡伯能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認罪悔罪,予以從輕處罰。

詭異!長江兩次離奇斷流 黃河溺亡事件真相

遭遇鬼壓床事件的這個村子叫做吳村,屬於泰興市下面的一個自然村落,坐落在長江之畔。在鬼壓床事件之後,全村人心惶惶,說江水斷流,是惡鬼報復,不然的話,流淌了千萬年的長江怎么會斷流,在斷流的前一晚又怎么會遭到鬼壓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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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次斷流全過程

鬼壓床事件是否真的與長江的兩次斷流有關?

長江的第一次的斷流是在元朝至正二年,也就是1342年的農曆八月份。

請注意那一年的月份,我們都知道,八月是汛期,對歷史知識有所了解,或者常留意新聞的人可能都知道,我國的兩大河流長江和黃河,每年的這個時候都要發洪水,特別是在解放以前,由於技術落後,長江兩岸因洪澇災害造成大量的難民。

可在這一年,偏偏出現了奇蹟,江蘇泰興的老百姓們早上起來一看,長江的水沒了。八月汛期,江水大漲之時,居然在一夜之間,江水說沒就沒完了,而且消失得乾乾淨淨,這不是活見鬼了嗎?

江蘇省的泰興市位於長江三角洲,地處長江下游,俗話說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這一帶的人們大多數都依靠長江生活,長江相當於他們的生命河,現在江水突然枯竭,都十分的驚謊,沒了長江水叫他們以後該如何生存呢?

江水枯竭的訊息不脛而走,老百姓們紛紛趕來觀看,一時間大家站在江岸上議論開了,說什麼的都有,有人說可能是觸怒河神了,一下子把江水全都收走了,也有人說這長江裡面有龍,水裡面的魚啊蝦啊都是龍子龍孫,由於岸邊的人長年累月地捕魚,把龍神激怒了。

不管是激怒了河神還是龍神,對普通的老百姓來說,生存才是首要問題,現在江水沒了,下去撿些魚來也好,長江裡面資源豐富,這水突然乾涸,光是魚都能撿到不少,動作快點的,能撿個幾籮筐,曬乾了慢慢吃,怎么也能吃上個半年。於是婦女們站在江岸上議論紛紛,男人們則捲起褲管下去撿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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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在第二天,與江水消失同樣詭異的事情發生了。

這一天,人們正低頭彎腰在江床上撿魚,突然之間,聽到一聲巨響,猶如悶雷一般。起先人們都以為是打雷,農曆八月,打雷也是正常的。可沒想到,那悶響持續不斷,“轟轟”之聲仿如從天際而來,越響越近,當撿魚的人意識到不正常時,抬頭一看,都傻了,那臉色比見了鬼還白。

只見不遠處一道白練挾著萬鈞之勢,呼嘯而來,那場景像極了歐美災難片的鏡頭,一股巨大的水牆不知道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朝著這邊撿魚的人群奔涌過來。

當人們反應過來時,大水已近在眼前,紛紛驚叫著往岸上跑,動作稍微慢點的人就被捲入水中,隨著江水滾滾東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