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是世界上酷刑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也是酷刑消失最晚的國家。酷刑是人類最殘忍的發明,起初只是用於奴隸,後來刑罰逐漸成為統治者專制的工具,酷刑的花樣也不斷翻新令人髮指。

第十名:絞刑。

雖然絞刑至今在法國外籍軍團仍被沿用,但是其實風靡一時的絞刑現在在任何一個國家都是不合法的。其實絞刑就是勒住脖子使人窒息而死。它也可以用來勒斷人的脖子。絞刑曾經一度在西班牙被使用,直到1978年西班牙廢除了死刑之後,絞刑在西班牙變得不合法了。

絞刑通常是犯人被困在椅子上,然後執行者拿一根金屬條繞在犯人脖子上,慢慢的勒緊直至犯人死亡。在一些地方的絞刑里,通常還會在金屬條上裝上一顆釘子,這樣在勒住犯人脖子的時候那顆釘子就能插入犯人的脊柱。犯人在執行絞刑的過程中可能會因為極度的痛苦而抽搐,直至死去。所有絞刑中最極端的版本就是西班牙加泰羅尼亞人所使用的。絞刑的最後一次被使用是1977年得José Luis Cerveto。安道爾是世界上最後一廢除絞刑的國家,它在1990年正式廢除絞刑。然而據印度作家同時也是法律專家的Parikh說其實絞刑在印度仍然非常普遍。

世界各國均曾以絞刑處決犯人。多數情況下,受絞刑的都是平民百姓(貴族多用斬首),因此使用絞刑被當作是不榮耀的象徵。至於參與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犯很多都以絞刑處死,是由於他們罪大惡極,令人髮指。

在中國歷史上,絞刑通常不是最低級的死刑。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屍,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處死,而不是可能導致身首異處的斬首。現在多用槍決。英國曾以問吊作為其車裂刑的第一步,而犯人不會在此階段中死去。

歷史上的絞刑有很多種:

第一種是讓犯人爬上椅、桌、火車、馬或梯,在其脖子上套一根與直角形支架或樹枝相連的繩子,然後抽掉支撐物使其懸空。這種方法最通俗,也是歷史上廣泛採用的,犯人死得緩慢,也很痛苦。

第二種是將活套套住犯人,把繩子穿過滑輪或滑槽,然後使勁拉繩將犯人從地面吊起。犯人實際是被勒死的,美國的“三K黨”處私刑時偏好這種方法;中東的伊斯蘭國家的公開絞刑也是這般執行的。

第九名:船刑。

船刑是古代波斯的一種酷刑,它旨在把人慢慢折磨死。在船刑中犯人的背會和船綁在一起,雙手和雙腳還有頭都會騰空。犯人會被要求喝下牛奶和蜂蜜,然後被送到痢疾的高發地區,接著犯人的身上也會被塗滿蜂蜜和牛奶,這樣就能夠吸引昆蟲爬到他身上來。接著犯人要在不流動的池塘里漂浮著,接受太陽的曝曬。

此時毫無反抗能力的犯人只能任由自己的排泄物堆積在船里,這樣越來越多會爬到他身上,這些昆蟲會吃他的肉,吸他的血。每天犯人都會重新被餵食和塗抹蜂蜜換個牛奶,這樣就可以保證犯人不是死於脫水和飢餓而是慢慢的被折磨死的。但是一般性的犯人大多數還是會死於飢餓,脫水和休克型敗血症。一般在執行船刑幾天后犯人就會精神錯亂。船刑是非常痛苦,恥辱而又折磨人的。

Plutarch(希臘歷史家)寫道,Mithridates在受此刑後的第17天才歸天。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也用相似的死刑,他們把犯人綁在樹上,在身上塗上污物,把他留給螞蟻。因為犯人先前沒有被強制餵食,通常會在幾天后餓死。

第八名:剝皮。

顧名思義,剝皮就是把人身上的皮膚剝下來。剝皮的過程就像是為了滿足口福或者獲取皮毛而剝動物的皮一樣。剝皮常被用於拷問和懲罰犯人,通過犯人被剝了多少皮我們可以知道這個人是在被拷問還是被執行死刑。剝皮是古時的一種刑罰,亞述人和明朝人曾經使用過這種刑罰。

剝皮,聽到就叫人毛骨悚然,其殘酷程度並不亞於凌遲。這種刑罰不在官方規定的死刑處死方式之列。但在歷史上確實被多次使用過,並見諸史籍記載。剝的時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膚分成兩半,慢慢用刀分開皮膚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樣的撕開來。最難的是胖子,因為皮膚和肌肉之間還有一堆脂肪,不好分開。另外還有一種剝法,可信度未知。方法是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頭頂“光溜溜”地爬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明末清初時期,明朝叛賊張獻忠將人剝皮的事例很多。他大概是因為親眼看到了藍玉被剝的人皮,所以他也對明朝的官員予以剝皮。他不僅使用了明朝皇帝曾經使用過的剝皮手段,而且還有不少獨出心裁的花樣。張獻忠入蜀後動不動就拿人剝皮,而且大都是活剝。剝皮時,先從被剝者的後脖頸開刀,順脊背往下到肛門割一道縫,然後把皮膚問兩側撕裂,背部和兩臂之間撕離開肉的皮膚連在一起,左右張開,就像兩隻蝙蝠翅膀似的。這樣被剝的人要等到一天多才能斷氣。如果被剝的人當場致命,行刑的人就要被處死。3當時成都府彭縣有個叫龔完敬的,本是崇禎十年(1637)進土,崇禎十六年(1643)因死了父親回原籍守孝,張獻忠占領成都後他表示降順,被授予官職,但他心裡不願背叛明朝。張獻忠想殺他,把他的僕人抓來問龔完敬每天在家中乾什麼。其中一個叫龔應登的僕人說,完敬每天五更時起床焚香禱告,不知禱告些什麼,每天退朝回來只是嘆氣,不說一句話,過節時給祖宗繞紙後,記帳單下只寫乙酉字樣,不書大順年號,等等。張獻忠聽到“不書大順年號”這一句,勃然大怒,喝令刀斧手把龔完敬拿下,推出朝門,活活剝皮,並把剝下的人皮揎上草,曉諭四方。龔完敬的弟弟龔完淳、龔完敬熙及家屬婢僕共一百餘人同日處死。

第七名:割肉。

割肉也稱凌遲。凌遲通常會對那些犯很嚴重罪的犯人使用例如:通敵叛國,謀殺雙親等。凌遲在不同地方有許多不同的叫法。凌遲其實是中國公元900年開始使用的一種刑罰,直到1905年才被廢除。通常犯人會被綁在公共場所的柱子上,然後犯人身上的肉會被一片片割下來,至於具體如何操作的在古代文獻上沒有記載因此凌遲在不同地方的具體實施過程都不一樣。後來在實行凌遲的過程中會使用麻醉藥,也許這是對犯人的仁慈或者只是為了不讓犯人在凌遲過程中暈過去。凌遲主要在三個方面懲罰了犯人:首先是對犯人心理的羞辱因為需要被展示在公共場所,再來是對病人身體上的折磨,最後是對於病人死後的羞辱。在一些剝皮時,還會對犯人實施肢解,例如:切割,撕扯,拉扯,斬斷以及其他一些分離犯人身體的方法。

凌遲也稱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千刀萬剮”。凌遲刑最早出現在五代時期,正式定為刑名是在遼,此後,金、元、明、清都規定為法定刑,是最殘忍的一種死刑。共需要用三萬六千刀,並且要在最後一刀處死罪犯,方算行刑成功!

元代法律規定的死刑有斬首而無絞刑,對那些惡逆大罪又規定可以凌遲處死。元代凌遲執行時的情形與宋代相似,如元雜劇《感天動地竇娥冤》中,竇娥的父親竇天章複審冤案,宣判說:張驢兒“毒殺親爺,奸占寡婦,合擬凌遲,押赴市曹中,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這和《水滸傳》中王婆被凌遲的做法一樣,都必須釘上木驢。這木驢大概是一個木架子,可以把犯人固定在上面,以便在零割的時候該犯人不能亂動,它和古代那種“勾結姦夫害本夫”的女犯受的“騎木驢”的刑罰不是一回事(參見本書《雜刑》)。雜劇《竇娥冤》比《水滸傳》更明確地指出了應割的刀數。試想,把人割一百二十刀才致命,其殘忍的程度不能不叫人不寒而慄。

第六名:輪刑。

輪刑也稱凱薩琳輪,在中世紀和早期現代社會輪刑被用來處置那些極其惡劣的罪犯。輪刑一直被使用到18世紀。在當時的法國,德國,丹麥,瑞士,羅馬利亞,俄羅斯,美國以及其他一些國家,輪刑一直被當做一種嚴酷的刑法被使用。輪刑所使用的輪子就是普通的馬車上的輪子,輪子裡有發射型的結構,但是有時在輪刑中不一定非要用上輪子。有時犯人躺在輪子上被鐵棍打,這樣子就能使犯人被釘在輪子上。或者,犯人會被要求全身張開的躺在兩個由x形擺放的兩根木樑組成的聖安德烈十字架上。,然後犯人已經被輾壞的身體會被放在輪子上公示。

輪刑僅次於吊籠,在中世紀時期的德國是最常見刑罰形式。在涉及對死刑囚犯進行懲罰的問題上,很少有哪種酷刑如輪刑一般盛行。

首先,受刑者(通常是赤裸的) ,他的四肢分開綁在地上。不過,木製輻條分別對應各主要關節,如手腕,腳踝,膝蓋,臀部和肩膀。

行刑者用沉重的包鐵的輪子打斷四肢和關節。但是,這僅僅是惡夢的開始。等四肢的骨骼分別打碎,和血、肉混成綿軟狀態後,四肢被編到輪子的輻條上,然後正面朝外懸掛展示。痛苦的受刑者將繼續保持該狀態數日,他們一邊遭受別人的辱罵、羞辱,一邊奄奄一息慢慢死去。他或她死後會變成烏鴉和昆蟲的大餐。

第五名:銅牛。

銅牛亦稱西西里牛,是一種發明於古希臘的刑罰手段。

雅典一個名叫Perillos的黃銅發明者想西西里的阿拉克加斯的帝王許諾說他發明了一項新的刑罰手段。他首先完全使用黃銅鑄造了一頭牛的模型,牛的身體裡的中空的,牛身上還開了一扇小門。犯人被關在牛的身體裡,然後在牛身體下面燒火,火逐漸把黃銅製成的牛燒的通紅,把犯人活活煮熟。由於銅牛結構特殊,因此煙會像香薰一樣的冒出來。

牛的頭部里裝有由管子和塞子組成的結構,這個結構可以使得犯人在牛身體裡面大叫的聲音聽起來就像是一頭憤怒的牛發出的聲音。甚至有傳言說當牛身上的門打開,犯人的遺體被取出來時會有部分沒有燒掉的骨頭,這些骨頭看起來像珠寶,然後這些骨頭會被用來做手銬。

第四名:剖腹。

剖腹或者取肝指的是從腹部里把重要的器官的一部分或者全部都取出來。作為死刑的一種,這種刑罰必然是毀滅性的。在歷史上剖腹是一種非常殘酷的死刑。一般來說,最後一個掏出來的器官都是心臟或者腎。在日本,剖腹一度被作為死刑的手法以及自殺儀式中的一部分。

剖腹。剖腹自殺,約始於12世紀平安時代,源平戰爭(1180--1185)之後,開始流行於武士中間。到17世紀江戶時代,則形成了一整套剖腹儀式和方法,並成了上層武士死刑的固定形式。完整的剖腹方法,是用短劍先刺入左腹,橫向右腹切成“一”字形,再從胸口刺入下腹,成“十”字形,最後拔出劍刺入喉部。主要 是為了刨開自己的肚子讓主人看自己的紅心。

剖腹這種世界上少見的自殺方法是很痛苦的,且不容易致死。武士們之所以選擇身體這個部位進行自殺,是因為要以此方式,對主子剖開紅心見忠誠。新渡戶稻造在他的《武士道》一書中這樣寫道:“打開靈魂之窗請君看,是紅還是黑,請君自公斷。”剖腹自殺,曾經是武士們挽回名譽和解決各種複雜問題的必要手段,除了在戰敗時,為了免遭被俘的恥辱而剖腹自殺外,還有“追腹”(主子死了,殉死盡忠而剖腹)和“詰腹”(受到輿論的譴責而剖腹)。武士們不但用它來表示對主子的忠誠,還用它來表示自己對某項重大錯誤、不當行為的負責精神。忠、智、仁、勇是武士的精神支柱,忠勇的具體表現就是復仇。1702年7月,赤穗藩47浪士(失去主人的武士)為舊主復仇後全部被幕府判處剖腹之刑,浪士們感到不勝榮幸。

第三名:烹煮。

受烹煮的人會被放在一個很大的缸里。在三千年錢的俄羅斯和歐洲地區,烹煮首次被使用。在那些地方的烹煮刑罰中,他們會使用油,酸性物質,水。這種過程是非常緩慢而又痛苦的。通常烹煮中使用的大缸里會放滿水,油,焦油,油脂,甚至是溶鉛。有時犯人會被浸入這些液體中,然後液體被慢慢加熱,有時犯人會被直接放進已經煮開的水中,通常會先把犯人的頭放進去。接著那些執行者會用鉤子把犯人浸的更深一點,這樣就可以加速他們的死亡。或者可以使用裝滿油,樹脂的更淺一點的容器加速犯人的死亡。犯人會逐漸的全部浸在水中,慢慢的被煮死。

根據歷史記載,周的始祖西伯被囚禁於羑里的時候,西伯的兒子伯邑考在殷都作人質,為紂王當車夫。紂王把伯邑考放在大鍋里“烹為羹”,賜給西伯。西伯不知是人肉羹,就把它吃了。紂王得意地對別人說:“誰說西伯是聖人?他吃了自己兒子的肉羹還不知道呢!”這是古代烹人的最早的事例。

春秋時,周室衰微,諸侯混戰,法制沒有規定,那時的國君將人處死,常採用烹的方法。周夷王在位時,齊哀公因紀侯在周室進讒言,而被周夷王用大鼎烹死。公元前五四七年,宋國太子痤被成公囚禁,自縊而死,後來成公知道太子是無罪的,非常懊悔,就烹殺撥弄是非的寺人伊戾。周敬王四十一年(公元前479年),楚國的白公逃到山中自縊而死,白公的學生微子抓住了石乞,問他白公死的地方,石乞無論如何也不肯說,微子就把石乞烹死。

第二名:刺刑。

相對於上面的方法來說,接下來的這個方法可謂是最痛苦但卻也是最有趣的一種。刺刑指的是一個人被刺穿在一根樁子上。可以從身體的側面,直腸,陰道,或者是嘴巴里穿過。這種死法確實是十分痛苦的,因為它會持續數日。通常樁子會被豎在地上,然後被穿在柱子上的人就這樣一直懸空著直至死去。有些時候把樁子插在地上是為了不讓犯人立即死去,同時樁子又可以堵住病人的傷口防止血流出來。在示眾之後犯人會被鈍器從會陰和直腸穿入。鈍器會把犯人的器官擠到一邊,這樣能夠防止他立即就死。然後鈍器會從胸腔穿出,然後穿入身體的頂部,這樣就能防止犯人從柱子上掉下來了。犯人通常就會這樣一直被穿在柱子上,直到由於重力和自身的針扎而慢慢落到地上。曾經使用過這種方法的帝國有亞述帝國,希臘帝國和羅馬帝國。

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於土中,受刑者坐在尖端上面,讓這根長棒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從嘴或胸部穿出。

傳說是德拉庫拉(吸血鬼)特殊嗜好而慣用的刑罰。

第一名:五馬分屍。

在中世紀的英國,會被五馬分屍的人通常是那些叛變者。在1814年英國廢除叛國罪之前,五馬分屍這個刑罰還一直是合法的。這是一種十分恥辱而可怕的死法,通常只有犯下叛變這樣的最高罪行才會被使用這樣的死法。五馬分屍只會對男性使用。女性要是犯下叛國罪會被綁在柱子上燒死。知道1970年才改為絞刑。凡人首先會被綑紮公共場合,接著會被吊起來然後被割去生殖器,最後身體被分成四塊,在一些著名的示眾分屍中,如果有人不去看的話就會被懷疑是潛在的叛國者。

五馬分屍,也是中國古代的一種酷刑,用五匹馬或牛拉扯裂人的頭和四肢,拉扯的是活人。又稱“五車裂”。後比喻硬把完整的東西分割得非常零碎。

要把人的頭跟四肢砍下來都得花不少力氣,更何況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處更可想而知。真到撕開的時候,恐怕受刑人已經不會覺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時候。

春秋戰國期間,車裂之刑使用得相當普遍,有些仁智之士已經認識到這種刑罰過於殘酷,主張廢除車裂。周赧王時,齊王決定在本國實行車裂之刑,群臣紛紛進諫勸阻,齊王都不肯聽從。子高(孔子的後人,名孔穿)來見齊王說:“車裂是無道之君的刑罰,而您卻欲實行它,這都是您下屬臣僚的過錯啊!”齊王問為什麼,子高說:“如今天下紛爭,英雄豪傑都想選擇一個有德的君主前去投靠他,打算乾一番大事業。您如果濫用酷刑,就會失去聲望,英雄豪傑們就不敢來了。本國的人民也將要背叛您了,這樣下去,國家肯定會滅亡的。您的臣僚們面對這種關係國家前途的大事,不敢堅持正確的意見,怕違背了您的意旨,招來龍逢被斷首、比干被剖心那樣的慘禍,這只是為了保全自身而不惜使主上成為桀紂那樣的昏暴之君。所以我說他們的過錯太大了。”齊王聽取了子高的意見,取消了使用車裂之刑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