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深圳最低工資標準公布,今年深圳的最低工資標準並無變化,依然是203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18.5元。在全國範圍內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標準排第二,僅次於《上海最低工資標準2190元》。下面我們就來看看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詳細情況。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2030元

2016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並未進行上調,與2015年相同,依然為2030元。而在過去的五年間,深圳四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從2010年的1100元/月提高至目前的2030元/月,月均漲幅16.9%。

2015年深圳最低工資標準有1808元上調至2030元,增長了222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由16.5元上調至18.5元,增長了2元。

而在全國範圍來看,深圳最低工資標準依然高居第二位,深圳也是除上海之外全國第二個最低工資標準超過2000的城市。高於北京的1890元和廣東的1895元。想了解更多關於最低工資的信息可以看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

深圳應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目前國際上通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一般是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按照2004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修改頒布的《企業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的確定可採取比例法、居民恩格爾係數法、比重法等幾種方法,其中比例法即明確規定為社會平均工資的40%~60%。

深圳平均工資為6054元,按比例法簡單計算,最低工資標準應在2421元至3632元之間,深圳目前最低工資標準低於此範圍。

在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時,應打破過於偏重企業經濟成本核算,忽視員工社會成長成本的現狀。最低工資是一個導向性指標,具有標桿性質,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可以促使各個層級的工資水平得到相應提升。

深圳歷年最低工資標準

2000年特區內度最低工資月標準為547元。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標準為419元。

2001特區內最低工資標準為574元。 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標準為440元。

2002年特區內最低工資為595元。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為460元。

2003年特區內最低工資為600元。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工資為465元。

2004年特區內最低工資為610元。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為480元。

2005年特區內最低工資為690元。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為580元。

2006年特區內最低工資為810元;特區外寶安、龍崗兩區最低工資為700元。

2007年特區內最低工資標準為850元。特區外寶安區和龍崗區為750元。

2008年特區內為1000元/月;特區外為900元/月。

2009年特區內為1000元/月;特區外為900元/月。

2010年1100元(關內和關外一致)
2011年1320元(關內和關外一致)

2012年1500元2013年1600元

2014年1808元

2015年2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