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最高供款額

MPF(強制性公積金)是香港的一種退休保障計劃,由僱主和僱員共同供款。根據香港法例,僱主和僱員雙方必須分別向僱員的強積金計劃作出每月供款,僱員的供款額為其月薪的5%,而僱主的供款額則為僱員月薪的10%。

然而,強積金計劃的供款並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個最高供款額的限制。根據香港法例,強積金計劃的最高供款額是根據僱員的月薪來計算的,具體如下:

  1. 對於僱員來說,其強積金供款的最高額是其月薪的10%,但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港元。
  2. 對於僱主來說,其強積金供款的最高額是其僱員月薪的10%,但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港元。

因此,無論僱員的月薪是多少,僱主和僱員雙方合共的強積金供款最高額都是每月2,000港元。這意味著如果僱員的月薪超過了某個水平,僱主和僱員的強積金供款額將會達到最高限制,而不會隨著僱員的月薪增加而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