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f最後供款

MPF(強制性公積金)是香港的一種退休保障計劃,由僱主和僱員共同供款。最後供款是指僱員在退休或離開香港工作前的最後一次供款。

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僱員通常需要在年滿65歲時才可提取其MPF累積資產。然而,如果僱員在未滿65歲時退休或離開香港工作,他們也可以提取其MPF累積資產,但需要符合特定的條件。

在這種情況下,僱員的MPF最後供款將取決於他們的退休日期或離開香港工作的日期。如果僱員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前退休,他們的僱主可能會繼續為他們供款,直到他們的退休日期。如果僱員在退休前已經離開香港工作,他們的僱主將不再需要為他們供款。

無論如何,僱員的MPF累積資產將包括他們自己和僱主的所有供款,以及這些供款的投資回報。在提取MPF累積資產之前,僱員需要選擇一種或多種方式來提取這些資產,例如一次性提取、定期提取或購買年金產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