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p外傭居港權案最後判決

"外傭居港權案"(也稱為"雙非外傭居港權案")是指一系列涉及外籍家庭傭工(外傭)在完成工作契約後是否可以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案件。這些案件在2011年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因為香港高等法院的一個判決認為,根據《基本法》和《入境條例》,外傭在完成工作契約後有權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

這個判決引起了香港社會的強烈反響,因為擔心如果大量外傭成為永久居民,可能會對香港的社會福利系統和人口結構產生影響。香港政府隨後上訴至香港終審法院。

2012年,香港終審法院對外傭居港權案作出了最終判決。法院推翻了高等法院的判決,裁定外傭在完成工作契約後並不當然享有申請成為香港永久居民的權利。法院認為,《基本法》和《入境條例》的相關條文並不適用於外傭,因為她們來港的目的是作為僱員,而不是移民。

終審法院的判決確立了外傭在完成工作契約後不能自動獲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法律框架。這一判決對香港的外傭政策產生了深遠影響,並在社會上引起了關於移民政策、勞工權益和法治的廣泛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