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對化妝品監管權力的最重大擴展是什麼

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對化妝品監管權力的最重大擴展發生在1938年,當時美國國會通過了《食品、藥物和化妝品法案》(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FD&C Act)。這項法案賦予了FDA對化妝品生產、銷售和標籤的監管權力,以確保這些產品的安全性。

在FD&C法案之前,化妝品行業基本上不受聯邦監管,這導致了許多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甚至含有有害成分。1933年,一系列與化妝品相關的健康問題和死亡事件引發了公眾對化妝品安全的關注,這最終促使國會採取行動。

FD&C法案的通過標誌著FDA對化妝品監管的重要里程碑。該法案規定,化妝品必須是安全的,並且必須以正確的方式標籤,以避免誤導消費者。此外,法案還賦予FDA權力,可以召回被發現不安全的產品,並對違反法律的公司進行處罰。

自FD&C法案以來,FDA對化妝品的監管權力逐漸擴大,包括對新成分的評估、對產品聲明的監管,以及對化妝品製造商和分銷商的檢查。這些措施都有助於確保消費者能夠使用到安全、有效的化妝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