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tf最高決策

FATF(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最高決策機構是它的全體大會(Plenary)。全體大會通常每年舉行三次,是FATF的主要決策機構,負責制定和修訂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標準,以及審查成員國的執行情況。

全體大會由FATF的成員代表組成,包括FATF的39個成員國和地區,以及觀察員和其他相關國際組織的代表。在每次會議上,全體大會會討論和決定FATF的工作計劃、政策、標準和評估結果等重要事項。

FATF的決策過程通常是基於共識的,即所有成員國都需要同意某項決議才能通過。這種決策方式旨在確保所有成員國都能夠參與和影響FATF的標準和政策,並且能夠共同承擔責任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