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最新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修訂

截至我的知識更新日期為2023年6月,香港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Personal Data (Privacy) Ordinance, PDPO)的最後一次修訂是在2022年。這次修訂主要是為了實施《個人資料保護國際標準化組織指南第10號:個人資料保護的機器學習指南》(ISO/IEC 29181-1:2019)的建議,以及加強對個人資料的保護。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修訂內容:

  1. 引入新的「資料處理者」定義:修訂後的條例引入了「資料處理者」的新定義,這是指代表資料使用者處理個人資料的自然人或法人。這意味著資料處理者也需要遵守某些個人資料保護的規定。

  2. 加強對敏感個人資料的保護:修訂後的條例對敏感個人資料(如種族、政治意見、宗教或哲學信仰、基因資料、性生活或性傾向等)提供了更強的保護。

  3. 引入新的「資料轉移」要求:修訂後的條例要求資料使用者在將個人資料轉移到香港以外的地方時,必須確保該地方提供與香港相當的個人資料保護水平。

  4. 加強對跨境資料流動的監管:修訂後的條例賦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PCPD)更大的權力,以監管個人資料的跨境轉移。

  5. 更新「資料當事人權利」:修訂後的條例更新了資料當事人的權利,包括更容易行使查詢、更正和刪除個人資料的權利。

  6. 引入新的「資料保護影響評估」要求:修訂後的條例要求某些類型的資料使用者在處理可能涉及較高個人資料保護風險的個人資料時,進行資料保護影響評估。

請注意,法律條文可能會隨時間而變化,因此建議您查看最新的官方檔案或聯繫相關機構,以獲取最新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修訂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