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最高法院判14名校長有罪定讞

您提到的「2017年最高法院判14名校長有罪定讞」這件事,似乎是指台灣的一個案件。在2017年,台灣最高法院確實對一起涉及多所學校校長的案件做出了判決。這起案件涉及的是多所學校的校長,他們被控在學校營養午餐採購過程中收受回扣。

根據台灣媒體的報導,這起案件涉及了新北市的多所學校,這些學校的校長被控在營養午餐的採購過程中,收受了廠商提供的回扣。這些校長被控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名。

在2017年,台灣最高法院對這起案件做出了最終判決,認定其中14名校長有罪,並且判處他們不同的刑罰。這起案件在台灣引起了廣泛的關注,也被視為是對教育界貪污行為的一次重要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