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最早可於何時開始

評稅基期是指稅務機關用來評估納稅人應繳稅款的期間。在不同的稅種和地區,評稅基期的定義和計算可能有所不同。然而,對於個人所得稅來說,評稅基期通常是指納稅人獲得收入並需要繳稅的時間段。

在沒有其他特殊規定或情況下,一個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通常會從該課稅年度的開始日期開始。對於香港的個人所得稅(薪俸稅)來說,課稅年度是從每年的4月1日開始,至次年的3月31日結束。因此,2007/08課稅年度的評稅基期會從2007年4月1日開始。

請注意,這是一個一般性的解釋,具體的評稅基期可能會受到稅務法規、納稅人的個人情況(如就業狀況變化、自僱收入、投資收益等)以及稅務機關的評稅程式等因素的影響。如果你需要確切的評稅基期信息,建議您查閱相關稅務法規或直接聯繫當地稅務機關進行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