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法國最重要的作家是誰

18世紀法國最重要的作家之一是孟德斯鳩(Montesquieu)。他的全名是夏爾-德-塞孔達,蒙泰奇(Charles de Secondat, Baron de La Brède et de Montesquieu),通常被稱為孟德斯鳩男爵。他是一位法國啟蒙時代的哲學家、法學家和政治理論家,對後世的憲法學和政治學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孟德斯鳩最著名的作品是《論法的精神》(De l'esprit des lois),這部著作於1748年出版,探討了法律和政治體制的關係,以及它們如何受到地理、歷史和經濟因素的影響。在這部作品中,孟德斯鳩提出了三權分立的概念,即立法、行政和司法權力應該分離,以防止任何一個部門獲得過多的權力,這成為了現代憲政民主的基礎之一。

除了《論法的精神》,孟德斯鳩還寫了一些其他的重要作品,如《波斯人信札》(Lettres persanes)和《論英國憲政》(Considérations sur les causes de la grandeur des Romains et de leur décadence)。他的思想對法國大革命和後來的憲政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