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憲法法庭言詞辯論訴訟代理人最多不得超過幾人

在台灣,根據《憲法法庭審理規則》的規定,憲法法庭言詞辯論時,每一造的訴訟代理人最多不得超過三人。這項規則旨在確保言詞辯論的效率,同時也給予當事人充分的代理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