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最低薪資

106年是指西元2017年,因為台灣的學年度是從8月開始,所以106學年度是指從2017年8月到2018年7月。然而,最低薪資的規定通常是以年度為單位,而不是學年度。

在台灣,最低薪資是由勞動部依據《基本工資審議辦法》每年進行調整,並由行政院核定。2017年,台灣的基本工資調整為新台幣21,009元(月薪),時薪則為新台幣133元。這項調整是在2016年8月12日由行政院核定的,並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因此,106年的最低薪資在台灣是指新台幣21,009元的月薪,或者以時薪計算,每小時至少要支付員工新台幣133元。這是最低的基本工資標準,僱主必須依法支付給員工,以保障勞工的基本生活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