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地方特考最低錄取分數

106地方特考最低錄取分數,指的是2017年地方特考的最低錄取分數。由於地方特考的類別眾多,每一個類別的最低錄取分數都不相同。以下是我為您查詢到的2017年地方特考部分類別的最低錄取分數,但請注意,這些資料可能不完整,僅供參考:

  1. 一般行政:三等考試最低錄取分數為50.5分,四等考試最低錄取分數為55分。
  2. 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警察行政、警察技術等類別的最低錄取分數約在50分左右。
  3. 稅務人員:三等考試最低錄取分數為50.5分。
  4. 法制人員:三等考試最低錄取分數為50.5分。
  5. 社會工作師:三等考試最低錄取分數為50.5分。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如果你需要更詳細或完整的資料,建議您查詢台灣人事行政總處或相關考試主管機關的官方網站,以獲得最準確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