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最低稅負製計算

最低稅負制(Minimum Alternative Tax, MAT)是台灣在2010年開始實施的一種稅制,目的是為了確保有盈餘的公司至少要繳納一定額度的稅款,避免一些公司利用各種合法節稅手段來減少應納稅額,從而可能導致國家稅收減少。

最低稅負制的計算公式如下:

最低稅負 = 基本所得額 × 最低稅負稅率

其中,基本所得額的計算方式為:

基本所得額 = 營利事業所得額 - 適用標準扣除額 - 適用特別扣除額

在2010年,也就是102年,最低稅負稅率為10%。適用標準扣除額和特別扣除額則需要根據當年的財政部公告來確定。

假設一家公司在2010年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台幣1000萬元,適用標準扣除額為新台幣100萬元,適用特別扣除額為新台幣200萬元。那麼,這家公司的基本所得額和最低稅負的計算過程如下:

基本所得額 = 營利事業所得額 - 適用標準扣除額 - 適用特別扣除額 基本所得額 = 1000萬元 - 100萬元 - 200萬元 基本所得額 = 700萬元

最低稅負 = 基本所得額 × 最低稅負稅率 最低稅負 = 700萬元 × 10% 最低稅負 = 70萬元

因此,這家公司需要在2010年繳納的最低稅負為新台幣70萬元。

請注意,這是一個簡化的例子,實際情況下,公司的營利事業所得額、適用標準扣除額和適用特別扣除額可能會更加複雜,需要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來計算。此外,稅法和相關規定可能會隨著時間變化,因此在進行實際計算時,應以最新的稅法規定和財政部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