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限行最高時速

高速公路限行最高車速規定為: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120km/h,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100km/h,機車不得超過80km/h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機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

高速行車時,保持安全車速,控制好行車速度,才能遇到突發情況合理處置,保證安全。同時,根據當時的交通狀況以及天氣、分道限速等因素,駕駛人應及時降低車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