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排名

香港警察的排名系統與大多數其他國家的警察部門類似,都是基於職位和等級來劃分的。以下是香港警察的一般排名系統(負責領導整個警察部門。

  • 副警務處長(Deputy Commissioners of Police):通常有幾位副警務處長,分別負責不同的部門或職能。

  • 高級助理警務處長(Assistant Commissioners of Police):負責更具體的業務領域或部門。

  • 總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s):在管理職位上,通常負責較大的警區或部門。

  • 高級警司(Superintendents):負責較小的警區或部門。

  • 警司(Inspectors):通常在警區或部門內擔任管理職務。

  • 高級督察(Senior Inspectors):在警區或部門內擔任較低級別的管理職務。

  • 督察(Inspectors):負責監督警員的工作。

  • 高級警員(Sergeants):在警區或部門內擔任較低級別的監督職務。

  • 警員(Constables):是警察隊伍的基礎,負責執行日常警務工作。

  • 請注意,這個排名系統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發生變化,而且可能會有其他臨時或專設的職位。此外,香港警察還可能有一些特別單位,如機場保全隊、反恐特勤隊等,這些單位可能會有特定的職位和排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