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高級法院

香港的最高級法院是終審法院(Court of Final Appeal)。終審法院是香港司法機構的一部分,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最高上訴法院,負責審理來自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的上訴案件,以及某些來自區域法院和原訟法庭的案件。終審法院的決定通常是終局的,除非涉及憲法或公共法問題的案件,可以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尋求解釋基本法。

終審法院由一名首席法官和最多五名常任法官組成,他們都是資深法官,具有豐富的司法經驗。此外,終審法院還可以邀請來自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非常任法官參與審理案件。終審法院的法官們負責解釋和應用香港基本法,這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性檔案,規定了香港的權力分立、法治和司法獨立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