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高決策機構

香港的最高決策機構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

行政會議是香港特區政府就涉及施政重大問題,以及需要特區政府與立法會或其委員協商解決的問題,向特區行政長官提供意見的機制。行政會議的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其成員中,獲委任的議員包括行政長官、主要官守官員、三分之一非官守議員及前任行政長官。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會議的宗旨是,就下列於其職權範圍內的事項提供意見:

  1. 於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基本法以及適用本地法律而產生的施政問題;
  2. 對施政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宜;
  3. 影響香港居民切身利益的其他事宜;
  4. 應行政治予其研究的其它事宜。

如需要更多信息,可以查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