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最高工時

香港並沒有明確的法定最高工時。香港的勞工法例主要規範的是最低工資和標準工作時間,而不是最高工時。香港的《僱傭條例》規定,僱員每天正常工作時間不應超過八小時,每周不應超過48小時(這包括加班時間在內)。此外,僱員每工作五天,應有至少一天休息。

然而,這並不意味著僱員可以無限期地工作。僱員有權享受法定假期,包括公眾假期和年假。此外,僱員也有權獲得合理的休息時間,以保障其健康和安全。如果僱員認為其工作時間過長,影響到其健康和安全,可以向僱主提出,要求減少工作時間。如果僱主不同意,僱員可以向勞工處投訴。

香港政府在2019年曾提出立法規管標準工時,但由於社會各界對此有不同意見,立法工作尚未完成。因此,目前香港並沒有明確的最高工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