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十大政府部門

香港特區政府有22個部門,包括:保全局、教育統籌局、保全部隊抗訴審裁處、行政事務署、政府統計處處長、教育事務署、政府新聞處、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立法會秘書處、行政會議秘書處、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庫務局、經濟發展及勞工局、香港駐港經濟貿易辦事組(經貿處)、衛生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及公關小組、食物環境衛生署、政府審計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法律援助辦事處、民政事務局、警務處、海關總署。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部門的總稱。按照香港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協助香港特別行政區推行的公共事務和公共經濟活動主要包括財政金融政策,發展規劃,公共秩序,出入境管理,各種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工作等,其中包括文教,醫療衛生,體育公共建設等項目。香港政府秉承以人為本的精神,儘量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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