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行李最新規定

飛機行李最新規定如下:

  1. 持成人或兒童客票的旅客,每位免費行李額(包括託運和自理行李)為20公斤
  2. 長、寬、高分別不得超過100CM、60CM、40CM。
  3. 不超過20×40×55厘米,單件行李重量不超過5公斤。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可以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厘米。
  4. 來自境外,以及在境外填開的《旅客行李物品申報單》,必須在進入航空集散地時主動向海關申報,海關依照我國稅法有關規定進行監管,在旅客領取登機牌後做行李分揀裝機聯檢處理。

在飛機行李最新規定中,對小件物品的規定是:

  1. 鋰電池須取出並妥善處置金屬探測器,不然後果自負。
  2. 充電寶等鋰電池類產品需注意容量限制,一般充電寶額定功率不超過100Wh(需看清楚標誌),無需單獨申報。
  3. 酒類物品不得隨身攜帶,必須辦理託運手續。而且數量有限制。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應諮詢相關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