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支付機構最低實收資本額為多少

電子支付機構的最低實收資本額,根據不同的地區有所不同。

在大陸地區,第三方支付機構註冊資金不低於2億人民幣。其中,外商投資網路支付企業的實收資本應不低於1000萬美元

在香港地區,電子支付機構最低的實收資本額為100萬港幣

建議諮詢當地支付機構,獲取具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