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最後判令

離婚最後判令是指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後,根據夫妻雙方的請求和案件的事實,作出的最終判決。這個判決將確定離婚是否成立,以及離婚後的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權和贍養費等相關事宜。

在中國,離婚案件通常會經過以下幾個階段:

  1. 起訴階段: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 調解階段:法院在審理案件前或審理過程中,會進行調解,以期雙方能夠達成和解。
  3. 審理階段:如果調解不成,法院將對案件進行公開審理。
  4. 判決階段:法院根據案件情況作出判決。

離婚最後判令通常會包括以下內容:

當事人對離婚最後判令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判決書後的15天內提起上訴。如果沒有上訴,或者上訴被駁回,離婚最後判令將成為生效的法律文書,雙方應當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