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事故處理程序規定2022最新

以下是2022年道路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一些關鍵信息:

  1. 處理程式開始於事故現場,通常由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按照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填寫《當事人陳述材料》。
  2. 交通管理部門受理案件後,需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現場攝影、車輛檢查、痕跡物證勘驗、現場勘驗筆錄等。現場勘查應當全面客觀,證據必須及時、全面固定和收集。
  3. 交通管理部門需在查明交通事故事實和收集證據後,需要對事故責任進行定性,提出處理意見,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依據。
  4. 對於輕微事故,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解決。
  5. 對於死亡事故或性質惡劣的重大事故,交通管理部門需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6. 交通管理部門會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7. 對於賠償的糾紛,當事人可以書面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私下協商解決。調解達成協定的,製作調解書。若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調解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調解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 涉及責任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限為二年,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各地規定略有不同。建議您根據具體情況向當地交通管理部門諮詢。